关于对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作者:纪委监察处 时间:2013-12-04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政意识,树立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校党委、行政工作部署,校纪委将对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校属各单位党政干部,重点是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成员。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以下六个方面:
1、公务接待情况。重点检查纠正超标准公务接待,在营业性娱乐场所进行公务消费以及公款大吃大喝等问题。
2、公车管理使用情况。看有关单位、部门有无公车管理相关制度,节假日和寒暑假非工作时间公车封存情况,重点检查纠正公车私用、公车旅游、以车谋私等问题。
3、出访管理情况。看有无外出学习、考察、培训、研讨、参观等活动的通知和邀请函,重点检查出访活动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变相旅游等问题。
4、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和职工履行工作职责,遵守考勤纪律、岗位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纠正工作中有无推诿扯皮、擅离职守,“不作为、乱作为” ,“吃、拿、卡、要”问题;服务态度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看电视剧、购物、炒股等问题。
5、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及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纠正违规用权、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6、其他群众举报或反映的违反“八项规定”有关精神的问题。
三、检查方式
坚持集中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通过审阅账目、现场查看、暗访检查、受理举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校纪委将会同组织部、监察处、人事处、财务处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随时受理群众电话、网络和信访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81556032(组织部)、81556053(监察处)、81556132(人事处)
四、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通过现场批评、通报、下发整改通知、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整改。对问题突出、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