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学年纪委监察处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孙志峰)

作者:纪委监察处  时间:2011-01-05 点击数:

本人郑重承诺:

1.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工作中模范带头;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干部培训教育活动,坚持日常自学。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重要理论文章,学习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

3.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经常浏览国家监察部、国家审计署和省、市纪委等网页,及时掌握反腐倡廉的新理论,新知识和新动向。

4.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坚持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做好反腐倡廉的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方面的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监督任务,要特别做好长安校区生活区建设项目的各项监督。

5、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综合素质。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弘扬正气,廉洁自律,保持艰苦奋斗的良好本色,充分发挥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承诺人(签名):孙志峰

2010 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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