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学年纪委监察处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黄宝宁)
作者:纪委监察处 时间:2011-01-05 点击数:
在开展党员“创先争优”活动中,我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学习党章,维护党员形象。带头执行党的各项决议、决定,做到执行不偏离不走样。
二、牢固宗旨意识,坚持党员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在任职期间做到带好队伍,管好自己。
三、加强自身修养,遵守党纪党规。廉洁自律,严以律己,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弘扬正气。
四、坚持党性原则,履行党员义务。加强学习并做到学以致用,在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辱党员称号。
承诺人(签名):黄宝宁
2010 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