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纪检监察机构获评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2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作者:综合室 时间:2022-05-27 点击数:

 

近日,陕西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21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陕纪办函〔2022〕393号),公布了对全省129家省级纪检监察机构2021年度履职情况考核结果,我校纪检监察机构获评“优秀”等次,在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获评优秀等次的15所高校中居于前列。

一年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历次全会及中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在省纪委监委和校党委的领导下,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为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坚持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学校党委重点工作在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对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项监督;围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开展体育美育劳动教育、选人用人、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强化监督;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服务保障学校“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坚持精准发力,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紧盯招生就业、科研经费、人事招聘、职称评定、基建后勤、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监督。聚焦节假日期间易发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严明纪律规定。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及办公用房排查整治。运用通报反馈机制,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适时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干部廉政档案动态更新。

切实履行协助职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协助党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及时向党委报告上级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融入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协助党委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提醒、监督和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顺利完成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配齐配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配合省委巡视工作,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行监督。

严肃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三不”。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执纪问责。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干部澄清正名。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推动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系列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1700余人参加“明党规”党史党规党纪网上学习测试,开展“党史教育纪律教育进工地”主题党日活动,举办第九届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作品展”。开展“德润三秦”家风建设活动,制作选送的“洛川剪纸代代传”微视频获得“三秦好家风”系列微视频征集活动优秀奖。

加强自身建设,力促工作提质增效。加强学习研究,把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抓细抓实。加强业务培训,安排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纪委监委组织的业务培训,选派2名年轻干部到省纪委监委及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跟班实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和业务水平,提高整体素质和执纪能力。加强作风建设,运用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改作风。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之年。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再接再厉、开拓进取,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围绕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强化日常监督,不断提高监督效能,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以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工作为学校推进实施“十四五”规划、实现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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