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开展《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专题学习

作者:纪委监察处 时间:2019-11-13 点击数:

2019年11月13日上午,校纪委在二楼会议室召开专题学习会,全文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共陕西省纪委监委《陕西省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纪委监察处全体干部参加学习。校纪委书记薛博主持会议并讲话。

薛博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制定出台《条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大家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遵守政治规矩,负起政治责任,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

薛博强调,《办法》条理清晰、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对加强学校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我们要按照《办法》要求,落细落实工作机制和具体措施,切实深化“三转”,履行好监督这一首要职责,以更加灵活有效的方式方法落实“监督的再监督”,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全力协助学校党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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