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院纪检干部中开展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工作规划》知识测试的通知
作者:纪委监察处 时间:2008-09-10 点击数:
关于在全院纪检干部中开展学习贯彻
十七大精神和《工作规划》知识测试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推动我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通知要求,院纪委决定在全院纪检干部中开展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工作规划》知识测试。现将开展此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目的
通过测试,检验学习成果,促进全院纪检干部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更好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二、测试对象
全院纪检、监察、审计干部,各总支纪检委员和直属支部书记。
三、测试内容
测试题目和答案主要出自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纪委在十七大的工作报告、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测试题满分100分,60分及格,90分以上为优秀。
四、测试形式及要求
实行开卷测试,答题截止时间为9月15日,要求参加测试人员于9月16日下午17:00之前将试卷交至长安校区行政办公楼B座209室(纪委监察处办公室:81556052)。
此次测试活动是一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做好本职工作的具体实践要求,各参加测试人员要认真对待,各总支(直属支部)也要利用党组织生活时间组织党员同志学习。
2008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