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纪委监察处 时间:2013-05-06 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不断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按照省纪委全会、省教育纪工委会议精神和我校2013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5月中旬开始在全校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我的西财梦,廉洁伴我行”为主题,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章》为重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切实承担起“立德树人”教育使命,自觉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思想保证。
二、教育对象和方法
教育对象为全校师生员工,重点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宣传教育月活动采取统一领导,分级和分阶段实施的方法进行。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校纪委的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区分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活动安排
根据学校今年工作实际,宣传教育月活动在5月中旬至6月中旬进行,主要开展好“专题集中学习、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廉政谈话和诚信与合作精神养成教育”四项教育活动,并在年内重点开展 “七个一”活动。
1.开展一项专题集中学习活动。结合学校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和干部培训教育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开展一次《党章》专题学习活动,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章意识,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结合学校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中心组学习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2.开展一次师德师风专题教育系列活动。按照学校师德建设活动安排,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自信心、自觉性、荣誉感和责任感。通过讲课比赛、专题讲座、报告研讨、征文演讲等活动,大力弘扬廉洁从教、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优良学风教风,维护学术道德,严肃学术纪律,强化课堂政治纪律。
3.搞好一次廉政谈话教育活动。结合新一轮处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开展一次新任处级干部集体廉政谈话,组织新任处级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提高新任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新任处级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
4.开展一次“诚信与合作精神养成教育”系列活动。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积极开展学生诚信与合作精神养成教育,利用党员发展、第二课堂、毕业教育等形式,结合专业教育抓好学生廉洁修身教育,不断提高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遵纪守法自觉性,形成“敬廉崇洁、修身立德、诚信知礼、遵纪守法”的校园廉洁文化氛围。
5.办好一批反腐倡廉宣传专栏。结合学校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举办一次“我的西财梦,廉洁伴我行”书画摄影展、一次“全员廉政观”工作理念宣传展;发挥网上廉政教育基地作用,举办系列廉政教育展览,营造反腐倡廉教育良好氛围。
6.安排一次正反典型教育。校纪委组织全校科以上干部及有关部门干部职工观看一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或举办一次反腐倡廉教育专题报告会。
7.办好一个网上廉政教育基地。围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需要,积极办好校纪委网站廉政宣传教育基地,把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主动权,切实发挥廉政文化教育引领作用。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是新形势下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宣传教育活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确保宣传教育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校纪委、宣传部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宣传教育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始终放在启发思想觉悟、增强党性修养、提高能力素质上,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宣传教育合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促进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3.认真总结,严格考核。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总结宣传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校纪委要将各单位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宣传教育任务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