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陕西省高等教育系统廉政教育基地”活动的通知

作者:纪委监察处  时间:2014-07-04 点击数: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根据陕高教纪发〔2014〕5号文件精神,决定2014年7月7日(周一)下午组织学校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及学生党员代表参加“陕西省高等教育系统廉政教育基地”(碑林廉政教育基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校领导,校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教学部)主要负责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校纪委委员,纪委监察处全体工作人员;学生党员代表。

二、乘车时间与地点

长安校区: 13点30分,行政楼西侧;

翠华西校区:14点,翠华西校区门口;

翠华东校区:14点05分,翠华东校区门口;

雁塔校区:14点10分,雁塔校区门口。

三、参加活动有关要求

1.参加活动的人员请提前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因有事需向纪委领导请假。

2.参观碑石时以组为单位,其他活动集中进行。分组名单见附件。

附件:分组名单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7月1日

分 组 名 单

第一组(20人)

杨学义 胡 健 贾崇吉 阎东明 薛 博 周作斌 薛小荣 张社民 吴志勇 丁巨涛

铁 卫 姚 波 鲁联超 张志华 王莉英 陈文善 刘小冬 王新安 王命宇

联系人:王 强 电话:13991204300

第二组(20人)

杨学兵 王佐仁 王军生 白呈明 刘 勇 王 军 白红武 李丽辉 潘晓凤 李 萍

贺金安 杨孟安 孙振民 李新宇 姚根社 宋世民 吴旺延 吴光明 严 琳

联系人:强林飞 电话:13571914948

第三组(20人)

蔡 军 赵卫军 康国伟 王柏林 杨太康 李林平 张本俊 陈文爱 王智强

商学院学生党员代表10名

联系人:杨卫东 电话:13991906960

第四组(19人)

霍爱玲 张 纲 张富堂 郁广健 胡 佩 王 健 张 琪 吕向明

经济学院学生党员代表10名

联系人:何建芳 电话:15319785153

第五组(20人)

周 潇 毛永波 谭护坤 李瑾荣 张 坤 陈 正 李佼瑞 薛小刚 张晓哲

文学院学生党员代表10名

联系人:孙志峰 电话:1325970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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