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作者:纪委监察处  时间:2013-12-18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元旦、春节将至,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纪委关于节假日期间落实八项规定有关通知要求,现就有关纪律重申如下:

1、严禁公款送礼。元旦、春节期间,不准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不准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其它节假日期间,亦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各类节礼、物品。

2、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和学校批准的校园治安、医疗救护、机要通信、重点工作项目等必须保留的特殊用途车辆外,其它公务用车均应封存停驶。工作日期间,除学校批准并向校纪委报备的必须保留的特殊用途车辆外,下班后其它公务用车均应停放在单位、部门所在校区停车位,严禁公车私用。

3、严刹“吃喝风”。不准用公款搞单位、部门聚餐活动;不准以会议、调研、总结等各种名义宴请上级领导和相互请吃;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4、坚决抵制不廉洁行为。不准收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会员卡、购物卡等);严禁利用招生、考试和学生管理工作 “吃拿卡要”损害学生利益。

校纪委将不定期对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的人和事严肃查处。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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