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中省节假日作风禁令的通知
作者:纪委监察处 时间:2015-01-23 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2015年春节及寒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现象,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纪律强调和重申如下:
1、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
2、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春节及寒假期间,学校各级党政组织要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党员干部勤俭过节、文明过节,自觉抵制“节日腐败”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校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并严格执纪问责。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