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9-04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2022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校园育人环境,经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并报校党委批准,现就加强作风建设、继续做好廉洁自律工作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学校基层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律教育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把作风建设抓到底”“要用各种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抓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加强纪律教育,做好提醒警示,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能力和水平驰而不息四风树新风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校内各级党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树牢规矩意识,严守纪律底线,强化自我约束,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

二、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部门要在学校党政统一领导下,细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秋季开学各项工作,保持校园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总体要求和学校的实施方案,持续开展警示教育,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学习中省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以及教育部近期曝光的第十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学校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切实引以为戒,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四、严守纪律规矩,清正廉洁过节

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条例,节日期间严禁违规公务接待,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安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公款宴请和接待,严禁用公款为个人活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活动。

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五、严格监督执纪,严肃处理相关问题

校纪委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迅速核查处理,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依纪依规惩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特此通知

监督举报电话: 029-89256067

监督举报邮箱:jw@mail.xaufe.edu.cn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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