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学校基层党组织(部门)和处级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

作者:综合室 时间:2021-12-09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学校2021年度年终考核工作总体安排现就做好2021年度校属各基层党组织(部门)及处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述责述廉工作通知如下:

一、以部门为单位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按照《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西财大党发〔202117号)等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及配合省委巡视工作发现的问题,全面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既总结好的经验和取得的实绩,又要深刻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设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要见人见事、短小精悍,文字控制在2000字以内

二、处级干部个人报送述责述廉总结

全校现职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校党委、校纪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述责述廉工作主要内容要求,进行全面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分析原因,明确下步工作思路和措施,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文字控制在1500字以内。

三、部门党风廉政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责述廉总结撰写要求

各基层党委、各部门和全体处级干部要聚焦“责”和“廉”,紧密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和个人思想、工作、作风和廉洁从政情况,结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一岗双责”情况,结合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查找、梳理和反思,部门和个人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遵守党的纪律情况。重点是执行党的政治路线,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情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等情况;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落实“四个服从”,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等情况;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接受组织谈话、函询情况;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情况等。  

2.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重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等情况;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

3.遵守廉洁纪律和廉政风险防控情况。重点是带头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遵守廉洁纪律各项规定,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及本人廉洁从政等情况,认真排查本单位、本部门目前存在哪些廉政风险点?控制和化解廉政风险点的主要措施。

4.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努力方向。深刻汲取教育系统及我校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教训,深入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要明确本人及本部门2021年有无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有无被上级通报批评、被领导点名批评和被信访约谈、诫勉谈话等问题,分别是什么问题、相关处理追责和整改情况,以及本人应承担的责任、表明的态度等。部门和个人还需要向组织报告的其他情况等。

5.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作为监察对象,应参照上述内容要求,重点就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改进作风、纠正“四风”以及个人廉洁情况做报告。

四、时间要求

2021年12月2017:00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纸质版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签、盖公章本部门处级领导干部个人述责述廉报告纸质版(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由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签,其他处级干部报告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统一收齐报送至长安校区行政楼纪委B-409办公室,电子同时发送至校纪委邮箱。

箱:jw@mail.xaufe.edu.cn

联系人: 丹     话:029-81556053

五、述责述廉工作

校纪委拟于12月旬开展2021年述责述廉工作。

(一)对象范围

述责述廉对象为全体处级领导干部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不参加述责述廉。

(二)组织方式

采取会议述责述廉和书面述责述廉相结合的形式

1.会议述责述廉采取会议现场述责述廉方式,抽取部分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政主要负责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职)校纪委全委会现场述责述廉(会议现场述责述廉人员名单和时间另行通知)。

2.书面述责述廉:未安排现场述责述廉的其他处级干部,以本人报送的述责述廉报告作为书面述责述廉内容。

、有关要求

(一)述责述廉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方法,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履职能力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有效措施。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和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述责述廉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述责述廉工作,实事求是报告有关情况。

(二)根据述责述廉情况,校纪委将评议结果、意见建议以及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书面反馈。各述责述廉对象收到反馈后,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三)校纪委将对述责述廉报告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和督查,对隐瞒、回避重要问题、敷衍塞责或者弄虚作假,以及对存在的问题未进行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四)述责述廉报告和评议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年度考核、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附:报告撰写参考模板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12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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