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作者:综合室 时间:2021-09-08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2021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校园育人环境,经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并报校党委批准,现就加强作风建设、继续做好廉洁自律工作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学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讲政治高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以身作则,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引导教职工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学习师德师风先进典型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为学校“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近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学校党政统一领导下,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保持校园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纪律教育宣传等活动,持续加强警示教育,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以及教育部近期通报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教育引导学校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切实引以为戒,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四、严守纪律规矩,清正廉洁过节

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和条例,节日期间严禁违规公务接待,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安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公款宴请和接待,严禁用公款为个人活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活动。

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五、严格监督执纪,严肃处理相关问题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强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对发生在节日期间的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将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严肃问责。

监督举报电话:029-81556052  029-89256067

监督举报邮箱:jw@mail.xaufe.edu.cn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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