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五一”期间重申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4-30 点击数:

关于2020年“五一”期间重申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2020年“五一”将至,为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防止节日期间疫情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使全校教职员工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节俭、廉洁文明的节日,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规守纪

疫情防控依然是当前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保持头脑清醒,强化纪律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和各项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公款宴请、大吃大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杜绝“节日腐败”;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及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含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电子红包)、土特产品以及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二、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抓好责任落实,切实把做好“五一”期间纠治“四风”工作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结合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教育监督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纪律教育,重申纪律要求,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严防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和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带头纠“四风”转作风,形成“头雁效应”,同时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树牢规矩意识,严守纪律底线,强化自我约束,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

三、强化执纪监督,持续正风肃纪

校纪委将加强对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对问题严重的单位,不但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单位主体责任和相关人员监督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13572577588、13991915652

监督举报邮箱:jw@mail.xaufe.edu.cn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版权所有  西安财经大学 纪检监察机构